2020年10月,河北天时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齐国文斥资2300万元认购成都英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“北京街”项目十套房屋,却陷入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。至2021年3月,齐国文按约支付1700万元购房款,其中850万元转入“成都欧林贸易有限公司”账户,850万元汇入“王冬”个人账户。而欧林贸易法定代表人林丹系英英公司法人林意之姐,王冬为林丹配偶,三人关系密切,资金流向高度可疑。更令人震惊的是,签约时项目4号楼部分房屋已于2017年抵押他人,2018年又被法院查封,英英公司却始终未如实告知。直至2022年3月,在被害人报案后,部分房屋才网签至齐国文名下,而此时英英公司已负债超9.7亿元,濒临破产。
检方两次退侦后“放人”,证据认定存重大漏洞
2023年2月,林意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,2025年2月任丘市检察院经两次补充侦查后,竟以“证据不足”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。检方称,1700万元购房款被用于公司及关联企业经营,项目已复工续建,部分房屋完成网签备案,故无法证明林意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”。然而,这一结论漏洞百出:其一,英英公司要求将巨额资金转入非合同方账户,其中961万元直接进入林意亲属账户,资金流向混乱,明显存在恶意转移资产嫌疑;其二,签约前房产已抵押、签约前己被法院查封,英英公司却始终隐瞒真相,导致被害人陷入被动;其三,直至取保候审,林意从未主动履行合同,购房款具体流向仍不明确;其四,检方将破产管理人后续行为视为公司履行合同,实属“偷换概念”,混淆了破产清算与合同诈骗的法律界限。
法律争议凸显监管漏洞,司法公正遭质疑
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合同诈骗罪“非法占有目的”的认定。检方可能认为,英英公司存在复工续建等履行行为,且资产仍在清算中,无法直接证明林意个人侵吞资金。但被害人代理律师指出,资金流向显示林意亲属账户与公司资金混同,关联交易缺乏证据支撑,英英公司长期隐瞒抵押查封事实、不解除权利瑕疵,已符合《刑法》第224条第(五)项“其他方法骗取财物”的情形。更令人愤怒的是,检方在证据已充分指向林意等人恶意欺诈的情况下,仍以“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”为由放人,是否涉嫌袒护犯罪嫌疑人?司法公正何在?
目前,被害人已向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,并考虑直接向任丘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。我们呼吁司法机关彻查此案,严惩合同诈骗犯罪,还被害人一个公道!同时,本案也暴露出房产交易监管的重大漏洞,相关部门应引以为戒,加强预售资金监管,防止类似悲剧重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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